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2号:最低资本(2021年) 第三章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2号:最低资本(2021年) 第三章 第三章 计量方法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偿付能力监管规则有关规定计量保险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等可资本化风险的最低资本,并考虑风险分散效应和特定类别保险合同的损失吸收效应,计算公式如… 第十六条 财产保险公司MC向量由(MC非寿险保险,MC市场,MC信用)组成,其中: 第十七条 人身保险公司MC向量由(MC寿险保险,MC非寿险保险,MC市场,MC信用)组成,其中: 第十八条 再保险公司MC向量由(MC寿险再保险,MC非寿险再保险,MC市场,MC信用)组成,其中: 第十九条 分红保险和万能保险业务应当考虑损失吸收效应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2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计量控制风险最低资本。 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附加资本计量标准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