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9号:保险集团(2021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保险集团除内部担保外的其它重大内部关联交易风险最低资本的风险暴露为其过去12个月累计交易额超过保险集团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20%的部分,基础因子RF0=0.1。
其中,重大内部关联交易是指保险集团成员公司之间发生的包括资产、资金、服务等资源、劳务或者义务转移的行为,并且交易金额占保险集团上一年度期末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的1%以上且超过500万元。
对于保险集团除内部担保外的其它重大内部关联交易风险,设置k1和k2两个特征系数:
根据保险集团是否含控制或共同控制的银行,设置特征系数k1,赋值如下:
k1 =
0.1含控制或共同控制的银行业务
0不含控制或共同控制的银行业务
根据保险集团类型设置特征系数k2,赋值如下:
k2 = 0保险控股集团
0.1非保险控股型集团
0.2混合型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