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7号:保险公司信用评级(2021年) 第二章 评级行为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7号:保险公司信用评级(2021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评级行为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机构从事保险公司信用评级业务的,应当向银保监会书面报送信用等级划分标准及其含义的说明。 第十五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