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5号:偿付能力信息公开披露(2021年) 第三章 日常披露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5号:偿付能力信息公开披露(2021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日常披露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在进行增资、股权变更、债券发行等交易时,应当向潜在投资方或债权人书面说明最近四个季度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及该项交易对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潜在影响。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