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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2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2021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在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包括:

对董事会风险管理相关决策进行监督;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风险管理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对公司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估等工作进行监督;

定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关注经营过程中可能引发的重大偿付能力风险,并纳入监事会工作报告;

其他与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工作相关的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