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管理指引(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保险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管理指引(2008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指导我国保险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工作,提高防范灾难风险的能力,保障持续运营,保护客户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国家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