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管理指引(2008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保险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管理指引(2008年) 第十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保险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灾难恢复工作的责任人。 保险机构董事会或最高决策层应参与制定和审核灾难恢复策略,保证灾难恢复策略与经营目标的一致性。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