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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971年) (三)

(三) 任何不再被视为第一款所指的发展中国家的本联盟成员国,无权继续第二款所规定的声明,也不管它收回其声明与否,该类国家在现行十年期满时,或在停止被视为发展中国家三年后(以后到期的期限为准,不能再利用第一款所指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