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3年) 第五章 审查 第四节 中止审查和终结审查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 (二)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3年) (二) 第五章 审查 第四节 中止审查和终结审查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 (二) 申请监督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