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3年) 第五章 审查 第四节 中止审查和终结审查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 (三)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3年) (三) 第五章 审查 第四节 中止审查和终结审查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 (三)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处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