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2012年) 发布机关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近期,少数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较为突出,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形象造成不利影响,给相关机构资产… 一、 合规经营,不得直接或变相参与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 二、 严格责任追究,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制 三、 加强监督检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规范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