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2012年) 二、
二、 严格责任追究,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制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内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的管理和处置主体,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和问责力度。一是要持续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制意识,知晓行为后果。二是要进一步梳理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前、中、后台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关注员工“八小时”以外的行为。三是要建立和落实管理责任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凡措施不力、出现重大事件的要及时调整其负责人,并严格责任追究。四是要集中力量对内部员工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行为进行风险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违规人员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于前段发现的违规行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于2012年5月30日前处理完毕,并集中逐件报送查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