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2020年) 五、 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六)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2020年) (六) 五、 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六) 在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县级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信息系统、查勘设备和交通工具等办公条件能够满足业务管理和农业保险服务的要求,并建立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