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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2020年)

发布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银保监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近几年全国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营管理乱象得到有效遏制,资金脱实向虚问题得到有力纠正,银行业保险业回归本源、合规审慎运行态势基本形成并有…

一、 目标任务

二、 主要内容

(一) 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切实承担乱象整治和内控合规建设的主体责任,“两会一层”严格履职尽职,做到深自查、真整改、严问责,将问题隐患整治到位。要注… (二) 看实体经济是否真正受益。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深刻领会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要落实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有效满足中小微… (三) 看整改措施是否严实有效。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对2017年以来乱象整治自查和监管检查发现问题逐项检视,严格落实整改。要健全整改工具箱,整改措施要对症恰当,避免简单一刀… (四) 看违法违规是否明显遏制。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对照2020年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要点,持续深入开展股权与公司治理、宏观政策执行、业务经营、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等领域违法… (五) 看合规机制是否健全管用。各银行保险机构“两会一层”要牢固树立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创造效益的理念,忠实勤勉履行各自在公司治理方面的职责,推行传导诚信正直的职业操守…

三、 工作要求

(一) 严格自查自纠。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对照2017年以来自查和监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台账,查看当时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否落实、责任人是否追究、是否按时完成整改。要对照202… (二) 依法问责处理。各级监管机构要对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整改问责工作推进不力的要责令限期完成,对整改工作存在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对违反宏观调控政策、侵害… (三) 构筑监管合力。银保监会银行检查局、非银检查局分别负责统筹推进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的整治工作。各机构监管、规制监管和功能监管部门负责指导推动本条线、本领域的乱象整治工… (四) 营造良好氛围。各级监管机构和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的良好做法和鲜活经验,充分利用各类平台载体进行宣传和舆论引导,展示乱象整治工作在推动银行业保险业高质…

四、 报告要求

(一) 报告内容。工作报告应重点突出、内容详实,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整改问责的监管评估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风险隐患;采取的工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二) 报送路径。各银行保险法人机构要在汇总分支机构情况基础上,分别于2020年7月30日前和12月10日前将半年、年度工作报告及附表报送监管部门。其中,银保监会直接监… 各银保监局应汇总辖内机构情况和监管工作情况,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报告(含附表及1—2个典型案例),报送至银行检查局和非银行检查局;同时,按机构类… 附件: 2. 2020年非银行机构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要点 附件1

一、 宏观政策执行

1. 民营和小微企业服务政策。未按监管要求建立落实民营和小微企业业务绩效考核机制、尽职免责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使用人民银行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和政策性银行转贷资金的… 2. “房住不炒”政策。表内外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土地出让金或土地储备融资;未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3. 金融扶贫政策。精准扶贫政策执行不力,扶贫贷款服务对象不符合要求;发放扶贫贷款附加不合理条件;违规上浮扶贫贷款利率;扶贫信贷资金被挪用等。 4. 其他重点领域宏观调控政策。违规为环保排放不达标、严重污染环境且整改无望的企业提供融资;违规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资本金融资;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二、 股权与公司治理

5. 股东和股权管理。股东资质不符合监管要求;虚假注资、循环注资、抽逃股本等“资本造假”行为;以非自有资金违规入股银行;存在股权代持、超比例或超家数持有银行股权等情形… 6. “两会一层”履职和考评机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专门委员会未依法依规充分履职;未建立对董事的履职评价体系;未落实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等监管要求。 7. 关联交易和并表管理。未按照穿透原则尽职认定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向股东和其他关系人进行利益输送;银行集团并表管理不符合监管要求,通过内部交易隐匿风险、利益输送、进…

三、 信贷管理

8. 授信管理。贷款“三查”不尽职;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和联合授信管理不力,大额风险暴露指标突破监管要求;票据业务贸易背景尽职调查不到位,保证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要求。 9. 资产质量真实性。人为操纵风险分类结果,隐匿资产质量;违规通过以贷还贷、以贷收息、虚假盘活等方式延缓风险暴露,掩盖不良贷款;违规通过第三方代持、为不良资产受让人提…

四、 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

10. 理财业务。理财业务过渡期整改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整改计划,理财老产品、同业理财、保本理财产品规模反弹,存量资产整改进展缓慢;母公司向理财子公司划转理财产品存在产品… 11. 同业业务。同业融入和融出资金规模超过监管规定比例;同业业务交易对手选择及授信管理不审慎;同业代持、互持或充当资金通道导致资金空转;同业资金通过多层嵌套等方式违规… 12. 表外业务。委托贷款资金来源、用途不合规;违规销售代销产品,代销不合规的金融产品,违规开展为本行授信项目提供融资或承接本行表内外资产的“假代销”业务。

五、 创新业务

13. 线上贷款业务。线上线下业务统一授信管理不到位;线上贷款用途违规或被挪用于限制性领域;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过度依赖合作机构,信贷管理等核心职能实质性外包,风… 14. 信用卡业务。未按监管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的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作合理调整;信用卡业务虚增客户偿债能力或违反“刚性扣减”规定,突破总授信额度… 15. 衍生产品业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未有效执行衍生产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的监管要求;衍生产品营销与后续服务不符合监管规定。

六、 整改问责

16. 整改落实与机制建设。未对自查和监管检查发现问题逐项建立台账,未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未按照报送给监管部门的整改问责方案及时、全面完成整改;整改措施不对… 17. 员工行为管理与问责。对员工异常行为检测排查不力;员工参与民间借贷或非法集资、充当资金掮客、与客户不当资金往来等;监管部门责令内部问责的,未严肃追究;内部问责机制… 附件2

一、 保险机构

(一) 宏观政策执行 (二) 公司治理 (三) 保险资金运用 (四) 销售理赔 (五) 财务业务数据 (六) 万能险业务 (七) 创新业务

二、 信托公司

(一) 宏观政策执行 (二) 公司治理 (三) 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 (四) 融资类信托业务 (五) 非金融子公司管理 (六) 经营管理 (七) 创新业务

三、 其他非银机构

(一)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1. 宏观政策执行。违规开展房地产业务;违规向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提供融资等。 2. 公司治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前未取得任职资格,兼任不相容职务,关键岗位长期空缺;董监事未勤勉履职尽职;关联方清单管理不完善,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掩盖风险等… 3. 附属机构管理。非金融子公司战略定位不清晰,内部治理失效,业务开展不合规,审批授权不合理;未按规定压缩集团层级并清理子公司;子公司清理过程中资产转让、处置不合规等… 4. 资产质量。未按规定做实资产质量;通过分公司之间、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掩盖风险;风险资产处置化解不力,未有效执行集中度风险和限额管控等。 5. 业务经营。业务开展不合规、不审慎,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规避资产质量监管提供通道,以收购金融或非金融不良资产名义变相提供融资等。 (二) 金融租赁公司 1. 宏观政策执行。违规开展房地产业务;违规向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提供融资等。 2. 公司治理。股权管理不合规,存在隐形股东、虚假出资、循环注资、违规股权质押等情况;董事会及下设专业委员会、监事会履职有效性不足;关联方识别不到位,重大关联交易审批… 3. 资产质量。未按规定做实资产质量,掩藏或虚假处置不良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拨备等。 4. 业务经营。租赁业务“三查”不到位,未严格进行客户资质审核,放款或担保审批不到位,违规以未取得所有权或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租赁物;授信集中度超出监管指标;未真… (三) 财务公司 1. 公司治理。股东股权管理不合规;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履职有效性不足,监事会监督作用未充分发挥;关键岗位长期空缺,兼任不相容职务;薪酬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力等。 2. 资产质量。未按规定做实资产质量,风险分类不全面、不准确;未按规定计提拨备等。 3. 业务经营。未经批准或不符合监管评级条件开展业务;为成员单位开具无真实贸易背景的承兑汇票;违规通过票据业务、同业业务为集团套取资金,对外负债敞口高于支付能力,流动… (四) 汽车金融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 1. 公司治理。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股权质押管理不到位,相关信息披露不充分;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履职有效性不足,监事会监督作用未充分发挥;关键岗位长期空缺,兼任… 2. 资产质量。未按规定做实资产质量,未按规定计提拨备等。 3. 业务经营。未落实贷款“三查”制度,信贷管理等核心职能实质性外包,风险管控流于形式;合作机构管控不力,未明确合作机构准入条件,未与合作机构就合作事项开展范围、风险… (五) 货币经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