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二章 一般规则 第六节 高度表拨正和过渡高度 第三十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二章 一般规则 第六节 高度表拨正和过渡高度 第三十三条 过渡高度层是指为有关机场规定的过渡高以上可用的最低飞行高 度层。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场相距很近,并已规定有相同过渡高,可以使用统一的过渡高度层。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