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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二百一十八条

第二百一十八条 雷达显示屏上显示的C模式高度,其精度容差值为90米。

雷达管制员与航空器建立雷达识别后,对其C模式高度显示的精确度至少要进行一次核实。发现高度信息不是在允许的误差值内的,应当通知航空器驾驶员检查。经采取措施无效时,应当要求航空器驾驶员停止使用C模式;或为防止航空器位置和识别信息丢失,仍允许使用C模式,但不作为提供航空器间隔的依据。上述情况应当通知有关空中交通管制单位。

利用显示器上显示的C模式高度确定航空器飞行高度的原则是:

航空器的C模式高度显示在某一高度上下各90米范围内时,则可认为保持在该高度上飞行;

航空器的C模式高度显示在预定方向的原高度上改变90米以上时,则可认为已离开该高度;

航空器上升、下降穿越某一高度时,只要其C模式高度显示在预定方向上穿越此高度上下90米时,则可认为已穿越该高度;

航空器到达某一指定高度,只要经过三次更新的C模式高度显示均在该高度上下90米范围内,即可视为已到达指定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