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五章 程序管制 第三节 机场机动区内目视管制信号 第一百三十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五章 程序管制 第三节 机场机动区内目视管制信号 第一百三十三条 管制员应当按照规定光度或航空器驾驶员的要求,通知机场 灯光管理单位配置机场进近和跑道灯光的强度。机场进近和跑道灯光系统的强度配置应当符合附件六《机场进近和跑道灯光系统强度》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一百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