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1998年) 第四章 培训项目的实施与检查 第四十一条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1998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培训项目的实施与检查 第四十一条 培训过程中,基层管制单位培训主管应当随时注意培训进展情况,并做好下列工作: 就培训组教员的建议做出决定; 加强对培训过程的持续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培训组研究解决; 考察岗位培训教员的工作和培训情况,及时撤换不胜任的教员。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