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1998年) 第二章 岗位培训 第五节 复习培训 第十九条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1998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岗位培训 第五节 复习培训 第十九条 空中交通管制员每年至少应当进行一次复习培训和考核,其中雷达模拟机培训和程序管制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40小时。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