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1997年) 第五章 乘机 第二十八条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1997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乘机 第二十八条 客票的乘机联必须按照客票所载明的航程,从出发地点开始,顺序使用。 客票的第一张乘机联未被使用,而旅客要求在中途分程地点或者约定经停地点开始旅行,承运人可以不接受该旅客客票。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