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1997年) 第五章 乘机 第二十四条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1997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乘机 第二十四条 旅客应当在定妥座位后,凭该定妥座位的客票乘机,并只限在该客票已定妥座位的有关乘机联上指定的两个地点之间的运输。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