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第三次修订《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的决定(2001年) (1)
(1) 操纵面止动器;或(2)驾驶员作用力的限制值,从VMC到VA为1330牛(136公斤,300磅),从VC/MC到VD/MD为890牛(90.7公斤,200磅),在VA与VC/MC之间按线性变化。
(b)当方向舵操纵器件偏转,以始终保持在本条(a)中规定的限制值内可用的最大方向舵偏转时,假定飞机偏航到过漂侧滑角。
(c)当飞机偏航到静平衡侧滑角时,假定方向舵操纵器件保持,以获得在本条(a)中规定的限制值内最大可用方向舵偏转。
(d)当飞机偏航到本条(c)的静平衡侧滑角时,假定方向舵操纵器件突然回到中立位置。
§25.363 发动机和辅助动力装置支架的侧向载荷
(a)发动机和辅助动力装置支架及其支承结构必须按横向限制载荷系数(作为作用在发动机和辅助动力装置支架上的侧向载荷)进行设计,此系数至少等于由偏航情况得到的最大载荷系数,但不小于下列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