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国(境)培训管理规定(2005年) 第八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国(境)培训管理规定(200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培训人员抵达培训地后,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并与培训单位搞好合作,不得擅自向外方提出不合理要求。在培训过程中,应与国际部及所在单位(部门)保持联系,遇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培训人员在外培训期间要定期向国际部和所在单位(部门)汇报培训情况,国际部和其所在单位(部门)要关心培训人员的学习和生活。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