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国(境)培训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培训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政治合格,业务过硬。
参加短期培训人员在中国保监会工作需满一年,参加长期培训人员在中国保监会工作需满二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保险理论基础知识;
具备培训项目所要求的外语水平及其他相关条件,能独立完成在外的培训任务。
身体健康。
热爱祖国,政治合格,业务过硬。
参加短期培训人员在中国保监会工作需满一年,参加长期培训人员在中国保监会工作需满二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保险理论基础知识;
具备培训项目所要求的外语水平及其他相关条件,能独立完成在外的培训任务。
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