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保险监管问责制试行办法(2006年) 第七条 中国保监会保险监管问责制试行办法(2006年) 第七条 第七条 问责程序经保监会主要负责人提议,并经主席办公会讨论决定启动,由监察局和人事教育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