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199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妨害邮政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1990年) (四)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妨害邮政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 阻碍邮政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寻衅滋事;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