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199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妨害邮政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1990年) (五)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妨害邮政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 拦截邮政运输工具、非法阻碍邮件运递或者强行登乘邮政运输工具;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