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 (三)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三) 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