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2026年) 第二章 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2026年) (二) 第二章 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二) 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