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26年) 第八章 土地等农业资源保护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26年) 第七十二条 第八章 土地等农业资源保护 第七十二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和管理,促进草牧业发展,指导、组织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建设人工草地、饲草饲料基地和改良天然草原,实行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合理控制载畜量,落实休牧和禁牧制度,推行划区轮牧,保护草原植被,加强草原火灾和病虫害防控工作,防止草原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 第七十一条 目录 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