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26年) 第五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26年) 第五章 第五章 粮食安全 第三十七条 国家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第三十八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平,保障粮食安全。 第三十九条 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粮食主产区给予重点扶持,建设稳定的商品粮生产基地,改善粮食收储及加工设施,提高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加工、储存、运输水平和经济效益… 第四十条 国家健全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完善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体系,完善农业生产资料保供稳价应对机制,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种粮积极性。 第四十一条 国家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 第四十二条 国家建立粮食安全监测预警制度,建立政府粮食储备体系,完善粮食应急管理体制,采取措施保障粮食供给。国务院应当制定粮食安全保障目标与粮食储备数量指标,并根据需要组织… 第四十三条 国家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用于支持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等。 第四十四条 国家提倡珍惜和节约粮食,采取措施减少粮食生产、储存、流通、加工、消费等环节的损失损耗,防止浪费。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