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26年) 第四章 农产品流通与加工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26年) 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农产品流通与加工 第三十五条 国家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工业,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形成合理的区域布局和规模结构,扶持农产品加工和综合开发利用。 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标准,完善检测手段,提升检测能力,加强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保障质量安全。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