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26年) 第十二章 监督检查 第一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26年) 第一百零四条 第十二章 监督检查 第一百零四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与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机构、人员、财务上彻底分离。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第一百零三条 目录 第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