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五章 风险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风险管理 第二十六条 保险公司及其投资管理人应当根据税延养老保险资金的业务特点,以偿付能力约束和资产负债分析为基础,持续管理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等,控制投资账户的下行风险。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