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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综合及分类系列指数编制细则(2010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4.1修正公式上证综合与分类系列指数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修正公式为:

其中:修正后的总市值=修正前的总市值+新增(减)总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