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鼠疫地区猎捕和处理旱獭卫生管理办法(1993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鼠疫地区猎捕和处理旱獭卫生管理办法(1993年) 第二十六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预防接种证、狩猎证、检疫合格证、监督人员佩戴标志的格式等,按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制定。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