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疫地区猎捕和处理旱獭卫生管理办法(1993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鼠疫地区”:指鼠疫自然源地及可能是鼠疫自然疫源地区,包括青海、甘肃、新疆、西藏、内蒙占、四川、云南省(自治区)境内的旱獭分市地区。
“鼠疫防治机构”:指各级鼠疫防治(研究)所(站),有鼠疫防治研究任务的各级卫生防疫站、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站)、流行病防治(研究)所。
“鼠疫地区”:指鼠疫自然源地及可能是鼠疫自然疫源地区,包括青海、甘肃、新疆、西藏、内蒙占、四川、云南省(自治区)境内的旱獭分市地区。
“鼠疫防治机构”:指各级鼠疫防治(研究)所(站),有鼠疫防治研究任务的各级卫生防疫站、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站)、流行病防治(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