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鼠疫地区猎捕和处理旱獭卫生管理办法(1993年) 第三章 旱獭及其产品卫生处理 第九条 鼠疫地区猎捕和处理旱獭卫生管理办法(1993年) 第九条 第三章 旱獭及其产品卫生处理 第九条 旱獭皮必须经加工达到卫生合格要求后方出售。即剥取的獭皮必须去除头、爪和尾骨,经日光曝晒或涂盐、阴干一个月以上,达到皮毛、皮板干燥。 第三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