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000年) 第九章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000年) 第九章 第九章 软件企业认定制度 第二十八条 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由信息产业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 软件企业实行年审制度。年审不合格的企业,即取消其软件企业的资格,并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 软件企业的认定和年审的组织工作由经上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地(市)级以上软件行业协会或相关协会具体负责。软件企业的名单由行业协会初选,报经同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 信息产业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拟定软件产品国家标准。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