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实施细则(2012年) 第三章 鼓励政策与扶持措施 第六条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实施细则(2012年) 第六条 第三章 鼓励政策与扶持措施 第六条 国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民间资本按规划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可以享受政府财政支持政策。承担公益性任务的农田水利工程可以享受当地政府规定的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或管护经费财政补助。具体奖励或补助标准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确定。 第三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