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黑河干流水量调度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九条 黑河干流水量调度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实施应急水量调度需要动用水库、水电站死库容的,由黑河流域管理局商三省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东风场区水务部门制定方案,经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核并报水利部批准后,由有关水库、水电站主管部门或者单位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