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六条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进出口黄金及黄金制品,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等违法行为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3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2004)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