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黄河河口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章 河口规划 第七条 黄河河口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七条 第二章 河口规划 第七条 修改黄河河口综合治理规划,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