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申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生产计划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的安全管理、销售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