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14年) 第一节

第一节 生态修复

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以自然修复为主,加强森林、湿地和草地保护。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修复受损森林和草地植被。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中,有计划地对25度以上陡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恢复重建受损水土保持设施,强化小流域综合治理,控制水土流失。

生态保护设施恢复。维修加固会泽黑颈鹤、药山等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修复重建受损林区道路、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基础设施和保护设施,修复受损林业站所及设施设备。

专栏15 生态修复

自然生态系统 修复受损森林3万亩,加快岩溶石漠化综合治理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实施退耕还林还草22万亩、基本口粮田建设3万亩,开展湿地修复与保护,重建8处小流域治理工程。

保护设施 修复重建46个基层林业站所,修复20座防火瞭望台、860公里林区公路,修复会泽黑颈鹤、药山等自然保护区管理房屋、公路、桥梁、供水、防火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