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14年) 2014年11月

2014年11月

编 制 单 位:国务院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指导协调小组

组 长 单 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副 组长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成 员 单 位: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谨以此规划

向鲁甸地震中罹难的同胞致以深切悼念

向抗震救灾中自强不息的灾区各族干部群众,英勇无畏的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和各方救援人员致以崇高敬意

向社会各界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的人们致以诚挚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