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铁路监管部门按照随机抽取检查项目、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机制,制定高速铁路状态检测工作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对重点区段、特殊时期的高速铁路状态检测工作应当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