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1990年) 第十二条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1990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车辆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或在路肩上停车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或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