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从事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测试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依法进行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测试工作。 引用法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