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2018年) 第二章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2018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职业素质与能力 第五条 高级社会工作师应坚定正确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六条 高级社会工作师应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秉承社会工作专业理念,遵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积极维护职业形象。 第七条 高级社会工作师应具备的职业能力: 第八条 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定期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职业素质与能力。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